上海浦东法院介绍,上述案件系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这一新增罪名在上海法院受理的首例案件,涉及中国高新技术领域重点企业前员工,以专家咨询的名义,将其刺探、掌握的重要经营秘密通过咨询公司泄露给境外组织并获利,给企业的发展和经济利益带来严重危害。该案判决严格把握该罪名的构成要件,严厉打击了境外组织针对中国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商业间谍犯罪活动,依法保护中国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助力提升国际竞争力,更维护了中国国家安全和民族利益。应勇强调,原原本本学习《条例》,重在密切联系实际,深入思考、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要义和规定要求。要在原原本本学习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真正使学习《条例》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通过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要全面准确掌握“六大纪律”,自觉把党纪当成“紧箍咒”“护身符”,进一步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