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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日喀则市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7日 06:36乐发官网首页
{固定下拉} 2024年3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助产服务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强调公立医疗机构要承担产科服务兜底责任。根据要求,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区)原则上至少有2家公立医疗机构能够开展助产服务,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区)原则上至少有1家;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地区要保障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助产服务能力。(撰稿:蔡元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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